服避孕药后怀孕的孩子能否要
一女性网友来信说:我今年27岁,刚发现意外怀孕了。最后一次来月经是上个月10号,可26号正是排卵期时,我吃过一次紧急避孕药毓婷,现在很困惑,不知道这个孩子能要吗?紧急避孕药会对孩子有什么影响?
  妇产科专家回答:月经周期之内服用紧急避孕药,对胎儿没有太大影响,可以考虑要,但在孕期要做好优生优育筛查。
  1998年,这种成分为左炔诺孕酮的紧急避孕药才在我国上市,时间尚短,还没有规范的流行病学研究提供有关的证据,证明其到底是不是存在致畸作用。但理论上说,孕期服用孕酮类激素有可能使胎儿生殖系统发育不良,从而可能导致胎儿两性畸形。
  如果是在月经周期之内服用紧急避孕药,对于胎儿没有明显影响,孩子是可以要的,不必为此做人工流产。
  但如果是在距上次月经4周之后服用的话,就有一定的导致胎儿两性畸形的可能性。因为孕4周内胚胎主要为细胞和组织分化前期,而生殖系统的发育在孕8周左右。
  因此,如果是在距上次月经4周之后服用的紧急避孕药,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,年轻、身体好的女性,可以选择暂不要。而年龄稍大、难怀孕的女性,也可以考虑要这个孩子。但一定要做好孕期保健和优生优育筛查。
  最后,应该警惕的是,切忌将紧急避孕药作为常规避孕方法。因为紧急避孕药的剂量比常规口服避孕药大10倍,如果经常服用,会造成月经紊乱、肝肾损害、流产、婚后不孕等副作用。因此,一年内使用最好不要超过3次,一个月内不能超过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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